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 (厅、委)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 (室):
现将《2023 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国标委发【2023 】12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 (厅、委)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 (室):
现将《2023 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国标委发【2023 】12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