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布标签控制产品管理清单修订草案

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时间: 2022-04-06 【字体:
2022年3月3日,泰国发布G/TBT/N/THA/656号通报草案,公布标签控制产品管理清单修订草案。鉴于助剂产品和土壤改良剂产品未列入《肥料法》和《有害物质法》,以及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标签委员会通过BE 2522 消费者保护法和经消费者保护法(第 2 号)修订的 BE 2551(2008) 认为有必要将植物增强剂和土壤调理剂产品指定为标签控制产品。因此,在产品标签上酌情使用声称具有改善土壤质量或促进植物生长的特性或活性成分的陈述、图形、人工标记或图像,例如表面活性剂、添加剂、植物增强剂、壳聚糖、用于植物的海藻提取物和氨基酸、土壤改良剂和土壤增强物质,应按照本草案的要素,概括如下: 1. 规定添加剂产品和土壤调理剂产品的定义。2.添加剂产品和土壤改良剂产品作为标签控制产品的确定。3、标签管制产品的标签应视情况酌情注明声明、图形人工标记或图像。但这样的说法必须是真实的,不要在产品上造成误解。本规定不适用于为出口和在泰国销售而制造的产品。4.标签控制产品的详细信息必须按照本通知草案第4条规定,如类别名称、商标名称、化学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警告等。 5。如果标签不能按照本通知草案第 3 条和第 4 条的规定显示,则应在产品或容器或包装的任何部分显示声明、图形、人造标记或图像,或插入或包含与产品或产品容器或包装一起,或在产品随附的文件或手册中使用。6. 本通知自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起 120 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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